七、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形成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一批自主创新团队和一支创新型科技人才骨干队伍。要坚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吸引人才。要加大引进人才、引进智力工作力度,用政策、事业、待遇和环境吸引优秀人才,加快引进高层次自主创新人才。要加快形成自主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打破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和管理模式,不拘一格重用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人才,为各类人才施展才能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科技人力资源的开发,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和农村科技服务人才。鼓励支持社会创新人才创新创业,促进全社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
八、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以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骨干企业为重点,优先布局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和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各类企业研发中心。到2012年,全市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要达到170个,其中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达到20个,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要达到50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全市70%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到2020年,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要达到300个,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部建立研发中心。(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九、根据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有计划地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校建立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到2012年,全市重点实验室要达到5个以上,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2-3个;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要达到3-4个。到2020年,全市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要达到20个以上。(由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十、重点围绕“许昌-长葛集群经济产业带”和10个产业集聚区,建设自主创新支撑平台和服务设施,选择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予以重点支持,引导其走创新驱动型科学发展道路,使之成为区域技术创新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基地,着力把中原电气谷打造成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
十一、要继续加强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围绕园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开展技术创新,真正把园区建成发展现代农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实验、示范基地。(由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和鄢陵县政府、许昌县政府负责落实。)
十二、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发展与规范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加强创新服务为重点,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由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十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创新,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建设和发展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平台、科技和人才信息服务网络、生产力促进网络、知识产权服务网络等创新载体。(由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落实。)
十四、以国家电力电子产业园、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原电气谷以及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广泛开展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活动,积极创建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大学科技示范园等创新孵化基地,建设和发展各类自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型科技企业、大学生和个体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尽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催生一批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创业实体。2020年以前,全市要建成8-10个科技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