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整合资源、资金、政策的原则。不分土地性质和所有制关系,凡是符合条件并能够进行造林绿化的地块,都要进行造林绿化,做到见缝插绿,身边增绿;整合现有各类造林专项资金、各种可利用资金来源、各项相关政策措施,重点用于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6.确权到户,责任到人,责权利结合的原则。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不植无主树,不造无主林。
7.突出生态,兼顾经济,提高成效的原则。工程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主,对适合发展商品林的地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调动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补助资金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重点,商品林建设以放宽、放活林木采伐政策为引导,吸引企业、大户等受益主体投资建设。
二、建设任务、规划期限和目标
(一)建设任务
规划建设任务为23.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内建设任务17.3万亩(宜林荒山荒地8.1万亩,疏林地、灌木林地和蚕场补植改造9.2万亩);农村路旁植树及非林地建设任务2.5万亩;公路部门造林0.2万亩;城建部门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
建设任务按造林方式分:人工造林20.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3年时间,即从2010年起至2012年止。其中,2010年人工造林6.3万亩,封山育林0.7万亩;2011年人工造林6.8万亩,封山育林0.7万亩;2012年人工造林7.2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
到2012年,完成全部规划任务,全市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38.9%提高到40.4%以上,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45%以上;城市人均绿地面积由现在的8.6平方米提高到10.5平方米以上;城市乔、灌木株数由现在的415.9万株提高到3800万株。通过不断完善绿化,加强管护,调整结构,全市初步建立起功能齐全、结构稳定、生态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逐年提高,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三、建设布局和建设重点
(一)建设布局
根据全市现有森林资源和建设任务分布特点,在建设内容和造林方式上按3个区域分类确定。
1.东部山区。东部山区是全市天然林保护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核心区。其建设主要内容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疏林灌丛补植造林、残次蚕场补植改造;培育以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公益林,建立榛子、板栗干果基地和红松果材林基地,选择的主要树种有日本落叶松、红松、刺槐、杨树、板栗和榛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