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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辽阳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步伐,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100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强化科技支撑,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及采取综合措施,加快城乡造林绿化步伐,为建设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市统一编制建设规划,各县(市)区、各部门依据市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编制各自的子规划和实施方案,将规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各负其责,分别组织建设实施。

  2.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工程建设以集中连片的荒山、乡村道路及公路、铁路、城镇区可绿化空闲地、主要河流两侧等可视范围造林绿化为重点。尤其是重点整治毁林开荒形成的“小天窗”、开发矿山造成的“牛皮癣”、城镇区2年内不搞开发建设的空闲地等,对此类重点部位全部实施造林绿化。

  3.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营造的原则。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确立科学的造林模式;采取带、片、网、点相互结合,乔、灌木合理配置;在造林方式上,实行封、造有机结合,并加大封山力度。

  4.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各级政府通过资金扶持、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放活采伐政策、奖励龙头企业等措施,强化市场运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造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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