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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政府2009年廉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4.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及新型农村合作社医疗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资金运行和使用以及有关管理制度等情况公开的检查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实行阳光管理。对各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重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以上资金的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认真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部门以及食品药品生产、消费主要环节的监管,一经查出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二是要把中央关于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涉农负担排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稳步推开行业协会改革试点。四是以落实燃油税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力度治理公路“三乱”。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决不允许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五是以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为重点,加强行风建设。同时,要继续做好涉及医疗卫生、教育、公共基金等其他领域的纠风工作。

  (二)努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一要完善决策基本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市、县(区)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决策有章可循。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接受群众监督;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必须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二要坚持做出重大决策前,多方征求意见。市政府及各部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要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四要确保政令畅通。市直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推进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一要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要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要把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政府收入和支出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增强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要以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推动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并将政务公开领域不断向基层站所延伸。要完善和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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