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营口市贯彻《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营政发〔2009〕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我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为基础,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为重点,大力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沿海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法制环境,使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能力显著增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高
(1)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0%,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25%,专利拥有量和水平居全省前列。国(境)外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加。
(2)商标。商标申请量年均增长10%,新创驰名商标6件,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1件;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180件;新创中国名牌4个,拥有中国名牌总数达到8个;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个;新创辽宁名牌产品20个,总数达到60个。
(3)版权。版权合同登记量年均增长7-10%,版权产业占我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高。
(4)其他。坚持自主培育和引进相结合,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稳步增长,进入省先进行列。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稳步增长。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有条件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企、事业单位的商业秘密得到切实保护。
2.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集群,扶植培育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