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学会关于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
(辽医会字[2009]24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中“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要求,按照《中华医学会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培训招生简章》 (继教便函[2009]004号)。2009年辽宁省医学会继续组织我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报名培训与考试工作。
一、报考对象及资格
(一)报考对象:
1、检验技师(从事800毫安以上计量数的自动生化仪操作人员);
2、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技师 ;
3、核磁共振(MRI)医师、技师;
4、眼科准分子激光PRK(Lasik)医师、技师;
5、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系统、放射性粒子植入医师、技师、物理师;
6、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技师;
7、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技师、物理师;
注:报考(X刀、γ刀)的医师只招收从事头部治疗的医师;技师、物理师报LA专业的技师与物理师,并参加其考试(LA技师、物理师代替(X刀、γ刀)技师、物理师专业的上岗证书);
8、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
9、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医师、技师、物理、化学师;
10、乳腺X线摄影装置(钼靶)技师。
(二)报名资格:
报名者必须从事本专业二年以上,医师类的考生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技师、物理师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
二、报名办法及费用
(一)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辽宁省医学会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考医师类的需提交《医师、(助理)执业证》复印件(封面为绿色、助理为兰色证书);技师和物理师提交相关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参加考试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予以审核,提供虚假证件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不退还考务费。2008年考试不及格及缺考人员需重新填写报名表,在报名表格填上上一年度准考证号码、姓名、专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