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三政办〔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度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已汇总审核完毕。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得到增强,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与2007年相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主要指标都有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城考”工作,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促进了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达到了考核目标要求。
二、考核结果
按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四项内容共16项指标统计评定,2008年度各县(市)“城考”总体评价为:卢氏县成绩较为突出,其他县(市)情况基本相当。其具体评价是:
(一)环境质量:各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符合要求;卢氏县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较好;灵宝市、渑池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差;陕县、义马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较差。
(二)污染控制:与2007年相比,各县(市)大部分污染控制指标有所提高,个别指标变化不大。陕县、义马市二氧化硫、烟尘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渑池县烟尘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灵宝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较低;义马市危险废物(铬渣)无害化处置率较低。
(三)环境建设:灵宝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高;义马市、渑池县、陕县、卢氏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陕县、渑池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各县(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基本持平。
(四)环境管理:各县(市)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基本符合要求。灵宝市开展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工作,其他县(市)均未开展类似的调查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县(市)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由于个别县(市)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力,严重影响到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特别是考核断面水质多次出现超标现象。
(二)污染控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各县(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较低,部分企业工业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安全处置,管理不够规范,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环境安全的一大隐患;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滞后,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