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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三门峡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当地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
  (三)坚持优化服务和风险可控的原则。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改进和提升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审慎稳健地开展金融创新,合理分散金融风险。
  (四)坚持可复制和易推广的原则。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要便于操作、规范和推广,并通过总结、完善,使其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四、工作内容
  (一)试点市工作内容及侧重点
  灵宝市作为省确定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地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工作,重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和仓储抵押贷款。推广“信用共同体(行业协会)+会员保证金+保险+财政风险补贴+信贷”、“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耕)+政府支持补贴+信贷”、黄金质押、黄金结算单抵押、金精粉抵押等信贷产品。积极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试点,提倡开展资金互助活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灵宝市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涉农中小企业财务辅导工作,建立涉农中小企业重点联系制度,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削减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提升对涉农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办理信贷业务的透明度,实行“阳光信贷”,简化审批流程,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绿色通道;积极推行信贷员包村到户和客户经理定制式服务,实行精细化服务;借助金融机构自身的信贷网络,扩大电子化服务领域,推行手机银行、联网互保、农民工银行卡等电子化金融服务,大力推广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银行卡;大力拓展收费类和服务类资金归集等中间业务,开展农村金融咨询、代理保险销售和涉农理财业务。
  (二)非试点县(市、区)工作内容
  非试点县(市、区)要在灵宝市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比照试点地区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重点抓好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应用工作。
  1.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重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和仓储抵押贷款。积极推广“信用共同体(行业协会)+会员保证金+保险+财政风险补贴+信贷”、“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耕)+政府支持补贴+信贷”等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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