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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政办〔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贯彻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的通知》(三办〔2009〕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继续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认真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三政办〔2006〕29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推进《条例》的实施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条例》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的修订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的健全完善工作。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为《条例》施行提供必要的保障。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开设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意见箱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媒介作用,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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