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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明电[2010]3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春节长假在即,入山旅游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火源将急剧增多,春节之后又正值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召开,因此,切实做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定、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氛,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切实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农村中心工作和林区的大事来抓。必须全面贯彻《森林防火条例》,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部门领导、林权所有者的责任,把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地块。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到对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氛围。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形势,积极当好参谋,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向公众宣传安全用火和扑火基本常识、违规用火惩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监管,积极消除隐患。各地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计划烧除和农事用火。经过批准的野外用火,必须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实施,务必落实防范措施。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停止审批炼山造林作业。遇四级以上高森林火险天气,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要强化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彻底消除人为火灾隐患。对韶山、张家界、南岳等风景名胜区、革命纪念地、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武广高铁及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务必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巡查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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