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9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222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09年省本级年初预算城市社区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09]64号)要求,省卫生厅、财政厅共同制定了《辽宁省2009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认真组织培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项目培训结束后,将项目总结报告分别报省卫生厅、财政厅,省里将组织考核评估。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辽宁省2009年社区
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加速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09年省本级年初预算城市社区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09]6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社区卫生人员的培训,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项目范围
全省除大连外13个市的社区服务机构的卫生人员。
三、项目内容
(一)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按照《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培训1000人,时间48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通过省远程医学教育培训网进行,240学时,远程设备使用维护费0.5元/学时/人;实践技能培训240学时,培训费用400元/人;培训教材费120元/人,考试费用220元/人。省卫生厅统一要求,各市组织实施。
(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按照《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培训1100人,时间24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通过省远程医学教育培训网进行,120学时,远程设备使用维护费0.5元/学时/人;实践技能培训120学时,培训费用200元/人;培训教材费43元/人,考试费用120元/人。省卫生厅统一要求,各市组织实施。
(三)社区护士业务骨干培训。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训护理技术骨干,带动社区护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集中培训400人, 40学时(5天),150元/天/人。省卫生厅统一要求,辽宁省护理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四)举办健康教育及精神卫生心理培训班。通过省远程医学教育培训网进行培训,每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训1人,计1553人,20学时,4元/学时/人,教材费50元/人,考试费30元/人。省卫生厅统一要求,各市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