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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古交市桃园办东大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太原市小店区黄陵废弃工矿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古交市桃园办东大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太原市小店区黄陵废弃工矿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晋国土资技审〔2010〕36号)


古交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09年12月28 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古交市桃园办东大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太原市小店区黄陵废弃工矿复垦项目,下同)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验收意见及整改情况,准予古交市桃园办东大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二○一○年二月一日

关于对古交市桃园办东大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原太原市小店区黄陵废弃工矿复垦项目)
竣工验收的意见

  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12月28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国家投资古交市桃园办东大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太原市小店区黄陵废弃工矿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认真查阅了项目全部的档案材料、财务账目,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验收,并走访了项目区当地群众,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太原市小店区黄陵废弃工矿复垦项目是2003年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批准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因小店区无法实施,2008年经省厅批复,变更为古交市桃园办东大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规模217.43公顷,新增耕地72.15公顷,总投资658.03万元。

  项目完成土地平整面积217.43公顷,新增耕地72.15公顷,完成投资658.03万元;建设淤地坝6座,排水沟19.46千米;新建田间路21.9千米;植树6.9万株。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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