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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授予王锦龙等10名同志2009年度津门建筑新兵称号的决定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授予王锦龙等10名同志2009年度津门建筑新兵称号的决定
(建筑〔2010〕102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大批建筑业农民工投身我市城市建设,为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为表彰先进,激发建筑业农民工热爱新天津、建设新天津的热情,按照市委、市政府“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的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津门建筑新兵的评选活动。经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企业推荐,专家评委会评审,社会公示,市建设交通委决定授予王锦龙等10名同志2009年度津门建筑新兵的光荣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向他们学习,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奉献,积极投入到城市建设中去,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度荣获津门建筑新兵称号人员名单

  二○一○年二月五日

  2009年度荣获津门建筑新兵称号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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