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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黑地税发[2009]17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发〔2009〕6号)精神,现就地税部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自觉性
  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推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以及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决定和部署,转变观念,扎实工作,树立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为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虚收空转和转引税款。要正确把握税收收入形势,按照省局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六业一税”、政策增收、联动机制和清缴欠税等工作模式,强化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以及个人出租房屋、棚户区改造和公路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建立科学的税收增长机制,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为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税收扶持力度
  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从事农业项目、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节能节水、环境保护、技术转让、资源综合利用、研发费加计扣除等国家现行的各项税收优惠和省里出台的鼓励采购地方工业产品、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等优惠政策, 加大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税收扶持力度。要围绕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和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开展税收政策调研,搞好测算论证,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努力争取更加有利的税收政策,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税收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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