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确定辽宁省传染病分级管理重点地区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119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省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辽宁省传染病分级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近三年传染病疫情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省卫生厅确定了分级管理传染病的重点地区,并将每年根据上年疫情情况公布各级管理传染病重点地区,现将2009年各级管理传染病重点地区名单和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Ⅰ级管理传染病重点地区及工作要求
(一)病种及重点地区
1、鼠疫防治重点地区:
市级:朝阳、阜新、沈阳、铁岭、丹东
县级:朝阳市建平县、阜新市阜新县、阜新市彰武县、沈阳市康平县、铁岭市昌图县
2、霍乱防治重点地区:
市级:大连、沈阳、丹东、盘锦、营口
县级:大连市西岗区、大连市中山区、大连市沙河口区、沈阳市大东区
3、艾滋病防治重点地区:
市级:沈阳、大连、抚顺、葫芦岛、鞍山
县级: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沈河区、葫芦岛市建昌县、大连市沙河口区、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市中山区、抚顺市顺城区
4、肺结核防治重点地区:
市级:辽阳、本溪、葫芦岛、抚顺、营口
县级:辽阳市灯塔市、辽阳市辽阳县、铁岭市铁岭县、抚顺市新宾县、沈阳市大东区、本溪市桓仁县、大连市金州区、沈阳市康平县、朝阳市北票市、葫芦岛市建昌县
5、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重点地区:
市级:抚顺、辽阳、鞍山、本溪、大连、沈阳
县级:抚顺市新抚区、抚顺市顺城区、营口市鲅鱼圈区、鞍山市立山区、抚顺市东洲区、鞍山市岫岩县、辽阳市白塔区、抚顺市望花区、辽阳市文圣区、抚顺市新宾县
6、麻疹防治重点地区:
市级:本溪、沈阳、铁岭、营口、葫芦岛、丹东、盘锦
县级:盘锦市双台子区、朝阳市凌源市、本溪市本溪县、营口市鲅鱼圈区、鞍山市千山区、朝阳市龙城区、丹东市凤城市、营口市站前区、葫芦岛市连山区、葫芦岛市龙港区
7、脊髓灰质炎防治重点地区:
市级:阜新、朝阳、锦州、抚顺、丹东
县级:大连市中山区、鞍山市千山区、抚顺市新抚区、营口市鲅鱼圈区、阜新市清河门区、阜新市细河区、阜新市海州区、阜新市太平区、辽阳市白塔区、辽阳市文圣区、抚顺市新宾县、本溪市本溪县、丹东市振安区
8、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重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