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辽宁实际出发,因地因病制宜,有重点地加强慢病防治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2009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加强慢性病防治组织体系建设,摸清底数,有效整合资源。
3、制定、完善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口腔卫生、精神卫生防治规划,确定重点防治领域,出台我省各主要慢性病考核标准。
4、加强各慢性病防治办公室和防治基地建设,制定各防治办公室考核标准,对各慢病防治办公室实行动态管理。
5、建立慢病监测系统。
6、加强慢病信息管理。
7、做好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慢病防治项目工作的管理和督导。
四、贯彻落实《辽宁省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1、做好全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工作,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
2、做好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病防治项目,完成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情调查和大骨节病、克山病病情监测。
3、加强碘缺乏病实验室质控工作。
4、继续完善全省降氟(防病)饮水工程分布调查。
5、各级地方病防治机构要积极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年)》和《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按照《2009年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探索建立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和评价指标,推动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好中央转移支付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控制项目工作。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和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中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
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加强各级实验室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全面做好中央、地方各项转移支付项目工作。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做好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完成卫生部及各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