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四、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抓手,推进慢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是慢病防治的重要策略和抓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高人群的健康意识。针对重点人群,利用健康处方、健康咨询、讲座、影视以及社会媒体等各种形式,普及慢病防治知识。
  各市要重点做好中小学生、中老年人、妇女、职业人群等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世界卫生日”、 “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防治糖尿病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肿瘤宣传周”等宣传日,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慢病预防控制工作。
  五、做好慢病防治工作的考核,注重工作效果
  各市要结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考核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防治效果。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2009年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工作要点》(附件1)及《全省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方案》(附件2)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防治工作要点

  为整体推进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协调发展,促进我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病)防治工作,逐步建立慢病防治机制、健全网络、提高防治水平,降低慢病的发病率,减轻全省居民的疾病负担,提出2009年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要点,供工作参考。
  一、从辽宁实际出发,因地、因病制宜,有重点地加强慢病防治工作。建立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及有效运行机制,完善三级慢病防治网络。加强各级肿瘤、心脑血管、精神卫生、口腔、糖尿病防治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二、制定、完善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口腔卫生、精神卫生防治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防治领域,制定我省各主要慢病考核标准。
  三、完成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基本服务项目,对本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病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