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作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小册子。统一制作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册50000份,宣传册印制要求图文并茂、生动活泼,有一定的收藏性。面向宣传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各类社会团体、市区大中小型企业、大中小学校、各个社区等发放。责任单位: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3.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宣传。利用时代广场、火车站广场、劳动路电信公司等处电子大屏幕,每周播放2次“许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片”。由许昌市胖东来商贸公司、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电信公司分别制作图文并茂的幻灯片,人流量较大时段,在电子大屏幕播放,每天至少1次。责任单位:许昌市胖东来商贸公司、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电信公司。
4.利用执法车辆宣传。各责任单位利用执法车辆上的广播设备,不间断播放“许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录音宣传资料”,每个管理区域每周播放1次。责任单位: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许昌县人民政府、魏都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
5.利用全市大型会议宣传。市创建办、市委宣传部抽调专人,联合成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宣传小组”,在全市各大型会议会场外设置宣传台,向参会单位、个人发放“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册”;在会议开始前15分钟,利用会场内的投影或者电视播放设备,播放“许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片”;对于没有设置投影或电视播放设备的会场,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利用音响广播设备,播放“许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录音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市创建办、市委宣传部。
6.制作垃圾分类年历宣传。制作“垃圾分类年历”10000份,年历配上宣传垃圾分类收集方式漫画,并以图文形式标明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类垃圾分类方式和相关处罚规定。责任单位: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三)课堂宣传
1.利用市区各大中小学开展宣传。在宣传范围内的各大学以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范围内的中、小学开展“校园环保”系列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培养文明、环保素质,树立环保责任感。在全市各大、中、小学校,每学年安排12个课时的环保知识课,各学校按照方案提供的宣传提纲授课,学生上课率不得低于90%。每学年进行2次测验,检查学生的知晓率。在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开展大、中、小学三级环保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学生环保意识。在市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废弃物再利用制作大赛。利用家中的可回收废弃物制作实用性强的生活日用品或装饰品,突出变废为宝理念。制作大赛贯穿整个学年,学期期末评奖,对获奖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在市区各中、小学以班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学校为每个班级设置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定期检查。责任单位:许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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