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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许政办[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许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名牌创建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涌现出一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决定对长葛市人民政府等15个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创新型许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许昌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9年度许昌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长葛市人民政府

  禹州市人民政府

  许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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