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莲峰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9]24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人保财险中山市分公司莲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及机构名称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莲峰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详见附件)。迁址后,原址不得保留。
此复
附件:变更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变更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申报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序号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莲峰营销服务部 | 梁文波 | 中山市华侨新村天湖上街35号03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兴文营销服务部 | 梁文波(不变) | 中山市东区兴文路13号帝璟东方园2层8卡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