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市迅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28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的请示》(新保粤发[2009]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广州市迅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广州市迅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67567296-4 | 67567296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202自编228单元 | 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