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新城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43号)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我广州五羊新城支行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新城支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新城支行 | 67972222-8 | 67972222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5号大院3号105、106 | 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机动车辆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船舶险、建安工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