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塘厦营销服务部等机构撤销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9]44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撤销东莞地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粤报[200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塘厦营销服务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常平营销服务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石排营销服务部。撤销后,原址不得继续经营保险业务。
二、你分公司应做好机构撤销的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