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区建设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营造社区环境文化氛围。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各类环保公益活动,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在城市,要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搞好绿化美化,整治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和乱贴乱发小广告行为,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推进水资源再生利用;在农村,要加强农村道路特别是村内道路建设,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设住宅,搞好村庄净化绿化。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太阳能、沼气池建设,实施乡村清洁工程,从根本上治理脏、乱、差。要健全社区环境保护制度,普及社区防灾减灾知识,倡导义务护树护草,文明饲养家禽和宠物,自觉养成节约能源资源、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习惯。维护居民对社区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办公室,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把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完善相关推进措施。各乡(镇、办)要认真做好社区建设的规划指导、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宣传建设和谐社区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和驻社区单位建设和谐社区的意识,营造“社区是我家,和谐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的良好局面,使建设和谐社区深入人心,并转化为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动。
(三)加大财政投入。按照隶属关系,建立稳定的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各方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社区建设长效投入机制。市财政要将和谐社区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必需和财力许可原则,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市财政每年还要安排一定资金,对各县(市、区)的社区建设给予以奖代补。要建立干部生活补贴和社区办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问题,确保其收入不低于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按规定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同时按照每年每户10元的标准,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以此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