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部门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紧急通知
(琼农字〔2009〕95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海口市农业局,洋浦社会发展局,厅机关和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突发甲型H1N1流感时,我省农业部门能切实按照“密切追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防止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省农业厅制定了《海南省农业部门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海南省农业部门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做好突发甲型H1N1流感时,我省农业部门能切实按照“密切追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防止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护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琼府函〔2006〕98号),结合我省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密切追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监测、预警和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条例》、《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猪只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做好控制、扑灭工作,同时,协助卫生部门查找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