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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记录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记录工作的通知
(琼农字〔2009〕115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海口市农业、厅机关和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行动要求,确保我省饲料执法年行动富有成效。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记录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农牧饲便函〔2009〕80号)精神,结合我省开展畜牧饲料执法年行动的实施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记录工作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记录,是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实施依法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求各市县认真履行对辖区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的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检查记录内容要求,组织饲料执法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做好记录资料归档工作。省内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由省农业厅畜牧处(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和饲料执法人员进行检查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点由所在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检查记录。各市县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庇护和姑息迁就。

  二、切实加强饲料执法年行动工作的领导

  开展饲料执法年行动,是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和农业部饲料执法年行动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当前动物食品质量安全严峻形势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站在保安全、促发展、顾全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饲料执法年行动的重要性及其积极意义,加强饲料执法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落实监督检查、监测、执法等各项工作,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领导指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解决问题到位、经费及人力安排到位。

  三、加强企业执法检查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每半年内要对辖区饲料经营企业至少巡查一次,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请各单位将企业检查情况形成综合材料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调查表于6月1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畜牧处(省饲料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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