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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推进辽宁省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过实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使大医院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得到延伸;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医疗水平得到提高;医务人员实现多点服务,积极性得到调动,人才资源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患者就近、及时、廉价得到大医院服务;政府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改变城乡医疗水平发展不平衡的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医疗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缩小城乡医疗差距,努力为全省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强化政府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必要外部支撑。积极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整合。要强化政府在政策、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公立医院主体与主导地位不变,坚持医疗服务公益性不变。
  (三)坚持医院自主参与。本着多赢、互利、协商、发展、提高的原则,医院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资源整合以及运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四)坚持立足省情,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充分考虑辽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根据各个地区医疗资源和服务的总体水平、医疗事业发展状况以及居民的医疗需求,灵活选择适合的方式,合理安排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
  (五)坚持医疗服务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切实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和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在维护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基础上,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与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六)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从保障全省居民医疗服务有效供给出发,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既创新体制机制,又要着力解决好基层医疗机构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住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沈阳、大连等城市要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丰富、大医院辐射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开展工作。其他各市也要创造条件,鼓励医疗机构间的资源优化整合。
  (二)省直医院要利用自身技术与管理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带头开展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各市中心医院和骨干医院要发挥当地龙头医院的作用,主动参与区域内医疗资源的整合工作;鼓励企业大型骨干医院积极跟进地区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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