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推进辽宁省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320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加强全省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的开展,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了《推进辽宁省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参照执行。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推进辽宁省医疗资源纵向
整合工作指导意见
辽宁省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以省、市公立大医院为依托,以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为重点扶持对象,以技术、管理、资产等服务要素为纽带,有组织、有目的、按规划将城市优良医疗资源的重心向农村下移,带动全省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高,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就近看病、优质诊疗问题。
实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有益探索,对优化全省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适合辽宁省情、适应医疗保障建设需要的医疗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推动城市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及县以下流动,帮助基层医院解决生存和发展中的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瓶颈问题,完善覆盖城乡、分工合理、分级就诊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