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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农字〔2009〕127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2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了《2009年海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陈文河,联系电话:0898-65342127。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9年海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9年全省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水稻、玉米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补贴资金的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品种择优,农民自筹”的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推广主导品种,尊重农民意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2009年全省水稻种植面积达到522.27万亩(含农垦),其中早稻229.93万亩,晚稻292.34万亩,总产保持在150万吨。玉米种植面积28万亩(含农垦),产量7.5万吨。水稻、玉米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三、补贴范围、标准、方式和对象

  (一)补贴范围。在全省范围内种植水稻、玉米实行良种补贴。海南农垦单列,省、市县属地方农场种植的水稻、玉米纳入所在市县的良种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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