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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

  (三)坚持质量第一。把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于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着力提高地方志书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进度服从质量。
  (四)坚持“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述”体中必要的议论要适度。
  (五)坚持“生不立传”。对有重大影响、有突出贡献、有代表性的在世人物,主要采取以事系人的方式记述。在人物简介、人物表(录)中需要反映的,严格掌握收录标准,其原则由市地方志办公室确定。
  三、总体目标
  2010年至2020年期间,完成《上海市志(1978-2010)》和上海市级专志两个市级志书系列的编纂工作。在2010年市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后,立即启动编纂,一般在五年内完成编纂任务。2015年前,完成上海市区县志续志系列志书的编纂工作。
  四、具体任务
  (一)《上海市志》(1978-2010)
  《上海市志》对断限时间内本市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编纂,设置若干分志、分卷,分别独立编写。
  《上海市志(1978-2010)》包括总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图表、大事记和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与群众团体、公安司法、军事·武警·民防、外事·合作交流、港澳台侨事务、信访、档案·方志、经济综述、经济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农业、绿化林业、水利·水务、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旅游业、对外经济贸易、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邮政通信、信息化、金融、财政·税务、综合经济管理、科学、教育、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图书·文博、文化产业、卫生·体育、知识产权、社会团体、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民生、风俗·方言、浦东开发开放、上海世博会、开发区、黄浦江、苏州河、人物等分志,以及区县简况、附录。
  (二)上海市级专志
  上海市级专志记述和编纂主体是能够代表或体现上海行业、事业特点的大型企业集团,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医疗院所等事业单位。它是对《上海市志(1978-2010)》的补充,目的是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主体,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多元经营、多元运作,体现农工商、科工贸、产学研一体化,力求全面反映新时期新阶段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对上海各行各业的记述更完整、更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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