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苏保监复〔2009〕99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苏〔2009〕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开业。核准其营业地址为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热能制冷工程实训楼第2层。核准陈艳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盛如国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该中心支公司的经营区域和经营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该中心支公司应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