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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6.4 监督检查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7 其他事项

  7.1 名词术语定义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事故(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7.2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0万人以上被疏散转移、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99人重伤、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49人重伤、或1000~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7.3 预案管理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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