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6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当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4.7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较大事故相关信息,并负责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协调和指导。
4.8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发生地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县区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保险
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受灾单位保险理赔工作。
5.3 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按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执行。
危险化学品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区政府,同时报送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市政府应急指挥部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