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09]66号)精神,把中小企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使中小企业发展成为我市延伸产业链条,承接先进生产力转移、增强经济活力、拉动经济增长和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载体。
㈠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治乱减负工作。
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设立中小企业局,统筹领导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支持、服务。要积极落实国家对年应税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加大与国家、自治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更多的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继续完善市本级及各旗县区减轻企业负担管理部门,执收执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三级监督网络体系,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清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和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做到能免则免,能减则减。
㈡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进一步推进银企合作,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抓住自治区将筹措2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担保机构资本金投入的机遇,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力争将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做到1亿元以上,同时鼓励旗县区成立相应贷款担保中心。
㈢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服务体系建设。
要在园区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标准厂房,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搭建中小企业发展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产品结构,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要加快集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信息咨询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中介机构建设。继续实施“一个产业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工程”,组织搭建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沟通平台,引导企业加强配套协作和产业集聚,鼓励走“专、精、特、新”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路子。到2010年底,要形成有色、黑色、PVC、农畜产品加工4个具有一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的产业集群,带动中小企业300户。
㈣组织和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提高素质。
引导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班组管理,现场管理,工艺管理等各项基础管理,练好内功,在节能减排、增收节支、降本增效上下功夫,提升自身素质。继续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2010年要完成100-300名中小企业经营者管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