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评比办法的通知
(驻政办〔2009〕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评比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驻马店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红旗渠精神杯”竞赛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关注民生水利,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以粮食核心区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强化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二、评比条件
(一)农村水利工程圆满完成。完成或超额完成中央和省市安排的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省级以上下达的建设项目按期开工,进度快、标准高、质量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到位。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科学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地方自力更生兴办水利工程多、成效好。
1.防汛抗旱除涝工程。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河道堤防除险加固和病险涵闸处理工程,及时对骨干沟河进行治理,对田间排水系统进行疏浚;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努力扩大抗旱浇灌面积。
2.灌区建设及示范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顺利实现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目标。示范区干、支、斗、农、毛五级渠系配套完整,灌区内桥、涵、闸等渠系建筑物布局合理、设计规范、质量外观良好。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工程进度快、质量好。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机制健全,运行状况良好,群众满意度高。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项制度”(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全面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施工环境优良,管理制度完善,资金、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健全,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