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驻政〔2009〕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
为加快驻马店市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我市信用和融资环境,营造资金流入洼地,更好地吸引外资和银行信贷资金投入,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信用体系是对企业与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普遍守信所作的制度安排及其保障措施。健全高效的信用体系对建立适合信用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经济向信用经济转变和社会资本的形成,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驻马店市的信用状况虽然不断改善,但仍然是区域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信用而陷入危机的现象还屡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围绕“打造诚信驻马店、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法制为基础,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为关键,以信用主体建设为重点,以信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为保障,积极培育信用需求,改善和优化信用环境,不断提高信用社会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二)原则和目标。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广泛参与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制,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守信实惠”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有效地推动制度建设、服务体系、信用实践、社会监督等具体工作,宣传普及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开展各类评比及媒体公示活动,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筑牢信用建设的道德基础。人民银行要建立企业征信数据库、个人征信数据库以及金融机构农户信用档案,为全市企业、个人和农户建立“经济身份档案”,逐步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信息征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信用记录在银行信贷、企业信用评级、政府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作用,营造人人珍爱信用记录的良好氛围,形成失信受惩罚、诚信得实惠的监督机制。以信用报告、信用评级以及其他信用产品为依托,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培育发展信用经济,把信用经济发展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征信服务为切入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行信用贷款,简化手续,建立对守信企业的激励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建立信用体系的法律保障机制。逐步建立起以道德为支撑、以信用机制建设为依托、以法律为保障的信用体系,树立“诚信驻马店”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