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员:何树恒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满良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鹤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国强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宏卫 市供销社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何树恒(兼),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社相关科室科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督查组:
第一组: 督查西平县、上蔡县、由市公安局负责,组长:侯国胜。
第二组: 督查遂平县、开发区,由市安监局负责,组长:何树恒。
第三组: 督查确山县、泌阳县,由市工商局负责。组长:赵满良。
第四组: 督查汝南县、正阳县、由市质监局负责。组长:
杨鹤林。
第五组: 督查新蔡县、平舆县,由市供销社负责。组长:陈宏卫。
第六组: 督查驿城区、工业集聚区,由市交通局负责。组长:
张国强。
四、职责分工
(一)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市“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定期分析形势、制定措施、部署工作、督察抽查和通报“打非”工作进展情况。
(二)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打非”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区域“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打非”工作实行属地监管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超范围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非法购买、运输烟花爆竹、黑火药等爆炸物品的行为;负责侦查处理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和爆炸物品的治安及刑事案件;负责打击取缔排查出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查处“三无”产品和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工商执照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原材料行为,严防非法产品流入市场。
(七)供销部门负责所属企业的安全经营,严禁购买非法产品,严禁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