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政〔2009〕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驻马店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精神,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工作机制,以县乡两级“打非”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乡村排查和县乡公安部门打击取缔为主要手段,以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建立乡村两级联动、群众参与排查的工作机制;建立县乡公安部门快速打击取缔的工作机制;建立广泛宣传、社会监督、举报有奖的工作机制;建立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失职问责的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驻马店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
组 长:乔建宏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邱新慧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
陶安峰 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侯国胜 市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