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设立佛山市泛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127号)
吴名华、陈业娟:
你们提交的佛山市泛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佛山市泛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吴名华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0%;陈业娟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为5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升平居委会东宏路昌裕花园美居阁二层铺之二。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吴名华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刘承艺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此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