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市智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131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请示》(泰康穗字发[2009]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广州市智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广州市智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79551633-3 | 79551633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榕村西街荷花巷19号 | 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2 | 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花都客运站 | 74359534-0 | 74359534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秀全大道8号 | 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