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支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9]101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新塘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粤阳光财险[2009]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新塘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详见附件)。迁址后,原址不得保留。
此复
附件:变更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变更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申报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序号
| 变更前
|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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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地址
| 名称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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