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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及企业收费情况调查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及企业收费情况调查的通知
(琼发改收费[2009]1002号)


各市、县物价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生产流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439号)精神,决定开展我省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收费情况调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市、县物价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将涉企收费调查表(见附件)印发本地区相关企业填写,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送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

  2、各相关企业可登陆海南价格网(hnpi@163.com)下载调查表,可以以不记名等方式如实填写,填写后报送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八楼842房,传真:65343370。

  附件:海南省涉及企业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海南省涉及企业收费情况调查表

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收单位
    
    
    
    
    
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收单位
    
    
    
    
    
涉及企业的集资、摊派等其他负担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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