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推进并规范全省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各地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63号)精神,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开展对特大、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工作。
(四)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案件查处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稽查。
(五)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做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移交和衔接,按照新的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六)制定《
食品安全法》宣传计划,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组织开展《
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
(七)按照 《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与技术能力建设以及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
三、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一)加快制定我省职业病防治总体规划,积极出台我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办法,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审核审查工作,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二)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通过实施业务培训和考核,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启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
(三)以存在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监管档案,加大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深入贯彻执行《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及时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管理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