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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工程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工程活动的通知
(琼交运直党〔2009〕92号)


厅机关各处室,省港航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省“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省厅决定在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工程活动,现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省“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着力提高交通运输“三个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熟悉与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交通先行。

  二、实施对象和主要内容

  “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对象为厅机关公务员,省港航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工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主要内容为: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刻理解《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精神,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学习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如《公路法》、《港口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及水平;学习《公务员法》和廉政法律法规,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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