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开展2009年整顿和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各市保险监管小组,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和全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财产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辽宁保监局现就整顿和规范2009年全省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和全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理念,从效益监管、效率监管和效能监管入手,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着力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着力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全省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顿规范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认真开展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是今年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辽宁保监局将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辖内各财产保险省分公司对本系统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开展认真自查,督促其对自查中存在虚挂应收保费、虚假批单退费、撕单埋单、阴阳单证、净保费入账、系统外出单、账外账、缮制虚假赔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分支机构进行处理,问题性质严重的,追究高管人员责任;并对省分公司开展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辽宁保监局将遵循兼顾"大、中、小"、覆盖"老、中、新"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择部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检查重点包括:(1)业务财务基础数据真实性。①保费收入真实性。是否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及保费收入确认原则,在保费收入科目中全额如实反映保费收入。重点检查虚挂应收保费、虚假批单退费、撕单埋单、阴阳单证、净保费入账、系统外出单、账外账等违法违规行为。②理赔数据真实性。主要是赔案和赔款是否真实,理赔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金额,将与赔案无关的费用纳进赔案列支,与汽车修理厂等单位合谋骗取赔款等违法违规行为。③公司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情况。是否执行财务会计相关法规与制度,据实列支包括中介手续费在内的各项经营管理费用。重点查处以报销虚假的差旅费、车船使用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以支付中介手续费或挪作他用等违法违规行为。④准备金计提情况。及时立案和已发生已报告案件的估损情况。重点检查通过不及时立案和随意调节估损金额等手段造成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失实的行为。(2)条款费率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条款费率的审批备案程序。重点检查条款费率报行不一,以各种理由随意扩大或缩小保险责任,分支机构随意变更总公司统一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等违法违规行为。(3)理赔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重点对消费者信访投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检查。(4)主要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保费资金管理、核保核赔管理、有价单证管理、成本管理、印章管理、分支机构高管人员管理等核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