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辽宁省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
辽宁省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打击车险假赔案,防范和化解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的意义
随着车险市场的发展,车险领域假赔案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车险理赔工作的各个环节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风险隐患。实施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将能全面遏制理赔环节存在的风险,有效减少假赔案,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提升保护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
二、实施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各负其责,全力推进。各保险机构、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推进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
(二)加强协作,协调一致。各保险机构、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工作中要相互配合,保持工作措施的协调一致,踏实推进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
(三)加强监督,确保成效。辽宁保监局将密切跟踪各
保险机构、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开展的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实施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工作
(一)加强车险理赔管理制度建设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要高度重视车险理赔环节的欺诈风险和资金支付风险,完善车险理赔各项管理制度,加大车险接报案、查勘、核损、支付等各环节风险管控力度,加强理赔队伍建设,严格控制车险理赔的"跑、冒、滴、漏"。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理赔时限规定,加快理赔处理速度,做好大额案件的赔款预付工作。各省分公司在加强理赔管理的同时,要不断提升理赔服务水平,落实理赔服务承诺,不得以打击车险骗赔等各种理由为名,降低车险理赔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