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231号)
各市卫生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
根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25号)精神,省卫生厅制定了《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2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对象范围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认真开展“三项行动”。通过开展“三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卫生系统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促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进展,事故隐患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坚持不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正面典型,揭露重大事故隐患,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卫生系统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重视生命价值,共同营造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推动“三项行动”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