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邢台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邢政办函〔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8月经水利部、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被列为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邢台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并成立“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刘大群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刘劲松 市政府副市长
张跃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义章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 姜桂莲 市发改委主任
徐兰军 市财政局局长
柳金钟 市环保局局长
田留双 市建设局局长
李秋喜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仲清 市农业局局长
闫九旭 市林业局局长
郭和平 桥西区人民政府区长
吕志成 桥东区人民政府区长
孙胜利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顾鹏图 邢台县人民政府县长
孙仁卿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登杰 邢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
王新友 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邢台勘查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邢台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义章兼任,副主任由孙仁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全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的实施。办公室人员由市水资办人员组成。
为确保邢台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扎实开展,根据职能各部门分工如下: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建设;负责地下水压采及邢台百泉地下水保护和泉水恢复工程,督促企业改用地表水、关停自备井;协调技术专家组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负责阶段性报告编制评估验收等。
市发改委:负责有关水生态项目建设筛选、立项;工业节水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七里河综合治理工程有关水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等。
市财政局:负责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等。
市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排污口整治;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水源地保护等。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与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相关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地质环境保护等。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中配套节水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