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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邢台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邢台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邢政办函〔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8月经水利部、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被列为全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邢台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并成立“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刘大群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刘劲松  市政府副市长
  张跃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义章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 姜桂莲  市发改委主任
  徐兰军  市财政局局长
  柳金钟  市环保局局长
  田留双  市建设局局长
  李秋喜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仲清  市农业局局长
  闫九旭  市林业局局长
  郭和平  桥西区人民政府区长
  吕志成  桥东区人民政府区长
  孙胜利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顾鹏图  邢台县人民政府县长
  孙仁卿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登杰  邢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
  王新友  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邢台勘查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邢台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义章兼任,副主任由孙仁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全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的实施。办公室人员由市水资办人员组成。
  为确保邢台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扎实开展,根据职能各部门分工如下: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建设;负责地下水压采及邢台百泉地下水保护和泉水恢复工程,督促企业改用地表水、关停自备井;协调技术专家组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负责阶段性报告编制评估验收等。
  市发改委:负责有关水生态项目建设筛选、立项;工业节水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七里河综合治理工程有关水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等。
  市财政局:负责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等。
  市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排污口整治;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水源地保护等。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与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相关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地质环境保护等。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中配套节水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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