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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重点抓好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巩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积极研究有效的培训方式和途径,全面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重点抓好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强制开展新上岗、转岗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将高危企业安全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未依法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企业,不予审核颁证。
  2.加强培训基础建设。要加强培训工作制度建设,把培训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做到依法依规培训。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质,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培训机构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聘请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热爱安全培训工作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教师库,实现培训教师资源共享。要加强培训教材建设,加大新教材的开发、使用力度,提高教材质量和针对性。
  3.强化培训管理。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采取随机抽查、暗访、与学员座谈等形式,督促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教学管理。抓紧建立监考人员队伍,确保培训考试工作不走过场。加大追究问责力度,落实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培训、考核、发证行为,严肃处理违规违法单位、机构及人员。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无证上岗、持过期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1.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宣传报道重点,围绕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问题为新闻媒体提供更多的宣传报道素材。
  2.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规范新闻发布程序。开好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关注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音像资料库,组织制作电视宣传教育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
  3.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营造主流舆论强势。要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正面宣传,营造主流舆论。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营造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新闻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
  4.建立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准确把握舆论态势,加强正面引导。要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对重大舆情动向早发现、早引导,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争取第一时间在网上作出反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安全生产宣教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安委会负责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督导各地深入开展宣教行动,监督宣教方案的实施。各市、各有关部门也要完善组织,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宣教行动的各项工作。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向市安委办反馈宣教行动进展情况。联系人:周仕臣 王 文,联系电话:3609169,3609010,电子信箱:hbxtajx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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