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细化方案,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5月25日以前)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督促本地区、本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到位。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于5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609028)。
  (二)加强检查,全面推进(5月26日至9月30日)
  1.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明确责任,落实资金,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做到督查不走过场,切实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督查活动。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际情况,对各基层政府和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动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在检查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工作情况的同时,深入企业查看实情,要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每一阶段每个步骤,特别是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慢,效果差的要在全市通报。
  3.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对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填写的正确性。对企业提出的听证、行政复议,要依法受理,依法组织办理。
  (三)深化措施,巩固行动成果(10月1日至12月15日)
  1.针对全年第四季度事故高发的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特别要通过行政执法提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工品、道路交通、建筑行业等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2.做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汇总整理,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推广执法行动中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集中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009年6月和9月,在“安全生产月”和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分别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谋划集中执法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行业(领域)内组织有力度、有声势的执法行动,确保重要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专项执法,重点打击高危行业非法违法行为
  1.煤矿专项执法行动。各产煤县(市、区)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矿井的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情况;矿井是否存在“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问题;煤矿建设项目和资源整合矿井“三同时”情况。
  2.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情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违规排放、超量储存等情况。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